17岁女孩自驾西藏游玩,意外遭客栈老板侵害

北京喷泉公司 2023-03-28 阅读:116

 西藏旅游一直是年轻人的一个梦想,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这种方式来调剂无聊的生活,可是在进藏期间,不仅要小心高原反应,还要小心旅途上遇到的人。

 17岁女孩向朋友哭诉,她自驾游到西藏,意外遭遇老板QJ,老板娘还对她多次指责,扬言是她勾引老板,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3月5日,自驾游的女子小雅(化名)到民宿酒店过夜,老板接待了她,这家民宿的收费不低,带洗衣机的一居室要380元一晚上,为了能够有个睡觉的地方,小雅向老板租用了一个房间。

 入住民宿之后,老板趁着酒醉进入小雅房间,小雅呵斥他离开,他没有理会,强行与小雅发生关系,小雅对于老板的行为很是气愤,事情发生之后选择报警。

 小雅向认识的姐姐透露,“他们客栈的门锁是坏的,订房进去不收费,无论她怎么反抗,老板都不管不顾。”

 小雅在信息中提醒其他在西藏旅游的单身女性,“去雅鲁藏大峡谷时,千万不要入住他们的民宿,宁愿交九十车费,也要小心一点!”

 小雅在报警之后,到当地公安局待了一天一夜,事后还去了医院检查身体,涉案的老板已经被抓捕,可是该民宿的老板娘还指责小雅,“不三不四的抽烟姑娘,勾引她的老公。”


 小雅向某群聊中的姐姐讲述此事,说了老板犯罪时的一些行西藏为,“戴着帽子进入房间,不理会小雅的说法”,更离谱的是老板娘在报警之前,还到小雅的房间中辱骂她,“老公和她睡在一起,怎么会去她的房间?”

 在收集了证据之后,老板娘又换了一个说法,“你抽烟喝酒,不是一个好姑娘,好心请你们喝酒,你们还报警!”

 小雅解释,此事已经立案,由于她未满十八周岁,老板强迫她发生关系,已经构成了QJ罪,说出此事是希望别再有其他女性受害。

 那一位姐姐也在群聊之中艾特所有人,表明自身的态度:“大家进藏,尽量结伴同行、住店尽量住规格大一点的酒店,避个人开当地的个人旅馆,有时候会危险,提醒大家都保护 好自己哈,尤其是女孩自己。”

 群聊中的其他人得知这个情况后,纷纷站出来指责老板的违法行为,并且扒出了涉事的民宿,西藏作为重要的旅游地区,应该对旅客的安全进行保护,严惩违法人员。


 小雅在聊天记录中提到的是“松哥民宿”,经过搜索可以看到民宿在某平台的收费,它的入住时间是12点后,离开时间为第二天的15点后,按照常理来说,老板不应该犯下这种错误?

 至于老板娘提到小雅的个人爱好,这并不是伤害她的依据,属于典型的“受害者有害论”,可见老板娘也不善良,在得知真相后,还对小雅进行言语辱骂。

 小雅提到对老板进行加重处罚,那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或存在在公共场所QJ妇女等情况,才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结合实际情况,办案人员确定了老板有强迫小雅发生关系的行为,就可以对其进行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民宿也面临整顿的风险,说明控制自身欲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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