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音乐喷泉是很多去杭州的旅客必选的夜游景点,但不久前,杭州西湖光景名胜区湖滨办理处(下称西湖办理处)却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原因是中科水景公司认为西湖音乐喷泉涉嫌抄袭了青岛世园会音乐喷泉的喷射效果。法院一审讯决西湖办理处停行侵权,补偿丧失,西湖办理处不平上诉。近日,北京常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领会,该案因涉及音乐喷泉喷射效果的呈现能否构成做品、属于何种法定做品类型的法令认定,被称为“中国喷泉著做权纠纷第一案”。
.告状
.称做品被抄袭 告状西湖办理处
.中科水景公司诉称,青岛世界园艺展览会天水喷泉项目标设想及喷泉编曲工景点喷泉做为公司2013年完成,被评为中国十大音乐喷泉之一,并获得“中国喷泉水景行业设想立异奖”。此前,西湖办理处向公司称杭州西湖音乐喷泉需要停止整体革新,到青岛实地参不雅考察了青岛世界园艺展览会天水喷泉项目,由公司详细介绍了天水喷泉项目标相关情况,并实地旁观了喷泉喷射演示。
.演示完毕后,西湖办理处暗示十分满意该喷泉的整体效果,并暗示希望将杭州西湖喷泉改拆工程交由中科水景公司完成。考察期间,西湖办理处负责人索要了青岛世博园天水喷泉的详细设想图纸及气动水膜的设想数据、尝试视频等详细材料。随后西湖喷泉项目停止了招标,最末中科恒业公司中标。2016年4月底,杭州西湖音乐喷泉正式革新完成并对外正式演出。
.中科水景公司发现,西湖音乐喷泉选用的音乐曲目《倾国倾城》、《风栖身的街道》所编排出的音乐喷泉演出效果,与青岛天水喷泉项目所创做的《倾城倾国》、《风栖身的街道》音乐喷泉喷射效果完全一致。中科水景公司认为,西湖办理处与中科恒业公司以考察名义抄袭原告所创做的音乐喷泉编曲进犯了其所拥有的《倾城倾国》、《风栖身的街道》音乐喷泉编曲的著做权,因而告状到法院。
.一审
.两被告构成侵权 补偿9万元
.关于告状, 西湖办理处辩称,中科水景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所注销的《水上花园》——音乐喷泉系列做品的著做权应予撤销,注销所根据的事实错误,中科水景公司不是《水上花园》音乐喷泉做品的常识产权所有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音乐喷泉做品所要庇护的对象是喷泉在特定音乐共同下构成的喷射演出效果。著做权法虽无音乐喷泉做品或音乐喷泉编曲做品的类别,但那种做品自己确实具有首创性,应遭到著做权法的庇护。
.因为中科水景公司对涉案做品享有著做权,中科恒业公司、西湖办理处曾接触过中科水景公司的相关喷泉视频、材料,西湖音乐喷泉相关曲目标喷射效果又与涉案做品构成本色性类似,故认定中科恒业公司、西湖办理处进犯中科水景公司对涉案做品享有的著做权,法院判令二者停行侵权、公开致歉、补偿经济丧失及合理收入共计9万元。
.二审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中科恒业公司、西湖办理处不平一审讯决提起上诉。
.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为,虽然差别于常见的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做品静态的、耐久固定的表达体例,但是,因为喷泉客体是由灯光、色彩、音乐、水型等多种要素配合构成的动态立体外型表达,其美轮美奂的喷射效果呈现具有审好意义,构成美术做品。
.中科水景公司现实创做了涉案做品,在委托合同未对著做权做出约定的情况下,其依法享有涉案做品的著做权。通过原被告音乐喷泉的视频比照,二者对音乐喷泉喷射效果的呈现已经构成了本色性类似。在此情形下,鉴于中科恒业公司和西湖办理处有接触涉案做品的合理可能性,能够排除二被告独立创做的可能。二被告未经答应喷放涉案做品且未签名著做权人,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此外,被告喷放涉案做品的行为系贸易行为,目标在于吸引消费者,促进消费,不契合合理利用的法令规定,也不契合对室外艺术品的复造构成合理利用的情形。
喷泉公司 17: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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